close

愛是一個責任!

耶穌說第一及最偉大的誡命是去愛,去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,其次也相仿」--即它幾乎是一樣的,那就是「你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6-40)當時在場的那些人問祂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祂就以「好撒瑪利亞人」的故事來設法向他們說明,他們的鄰人是任何需要他們幫助的人。如果我們有真愛的話,我們不能面對一個需要幫助的情形而不動手幫助的。我們不能只是經過在耶利哥途上的那個可憐的人的!我們必須像那位撒瑪利亞人一樣有所行動。(路10:25-37)愛是在與上帝作聯繫,然後將祂的愛帶給某個需要祂的「愛」的人。我們應該表現出祂的真「愛」,並且以證明祂的「愛」的真誠行動,將祂的真「愛」表露出來!

耶穌說:「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」(約20:21)今天祂仍對祂的跟隨者這樣說,呼喚他們每天奉獻出他們的生命,去充滿愛地關心、照顧他人,去分享祂的心和「愛」。祂來愛世人,而祂呼喚我們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方面,以每一個方法也同樣的去以耶穌的名給予他們愛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陽光天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